“12315直通車”管理制度
(一)定期例會制度。定期召開維權工作座談會、專題會議、熱點分析會等,通報“12315直通車”運行情況,探討研究解決消費爭議有效方法,不斷總結工作,交流經(jīng)驗,以會代訓,研究解決問題;對發(fā)生重大、緊急、社會影響較大的消費者投訴和群體投訴事件時,召開“12315直通車”相關企業(yè)負責人專題會議協(xié)商處理方式,針對投訴問題進行預警。
(二)聯(lián)絡員制度。由“12315直通車”單位指定聯(lián)絡員負責與工商部門聯(lián)系,接受各級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轉辦的涉及本單位的消費者投訴,并負責跟進處理和結果反饋,人員異動及時報市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備案。
(三)情況通報制度。定期對消費者的投訴情況進行分析,對各直通車單位處理投訴情況進行匯總,形成月報表、季分析、年總結的通報制度,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,向各直通車單位或視情況向社會公布消費者投訴的有關情況。
(四)回訪制度。開展直通車消費投訴爭議事項的回訪,根據(jù)被投訴數(shù)量、投訴辦結率、消費者滿意度等指標,對直通車單位處理消費投訴的工作進行評價。